小区内社区用房中的供老年人使用的设施场所内水消防设施如何设置?

2023-09-14 08:38:57

1.依据《建规》条文说明第 5.1.1 条: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 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不满足上述第 1 条要求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和其他*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根据建筑分类,按《建规》第 8.2.1 条、8.2.4 条、8.3.3 条、8.3.4 条执行;

3.当按《建规》第 8.2.1 条要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应采用带消防软管卷盘的消火栓箱;当不满足《建规》第 8.2.1 条要求时,应按《建规》第 8.2.4 条的要求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30m。

选自《石家庄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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